台中市消防局對販賣熱水器業者違反消防法第15條規定開罰,已於前些日子對業者開出2張10萬元的罰單。
消防法
第十五條(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儲存管理)
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應依其容器、裝載及搬運方法進行安全搬運;達管制量時,應在製造、儲存或處理場所以安全方法進行儲存或處理。
前項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範圍及分類,製造、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、構造及設備之設置標準,儲存、處理及搬運之安全管理辦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。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、儲存、處理或搬運,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訂有安全管理規定者,依其規定辦理。
第四十二條(罰則)
第十五條所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、儲存或處理場所,其位置、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,或儲存、處理及搬運未符合安全管理規定者,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下罰鍰;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,得連續處罰,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。
事情是這樣子,在大年初五,清水區發生兩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悲劇,經查是熱水器安裝在室內,雖然業者澄清說,熱水器是民眾自行安裝的。但是,消防局認為,安裝熱水器需要專業,民眾不可能自行安裝。又熱水器明明標示室外型,卻安裝在密閉的室內,雖然左右兩邊都有窗戶,但是天氣冷住戶將門窗緊閉,瓦斯燃燒不完全,又無法排氣,所以消防局對業者開出全國第一張罰單,以從嚴認定,要提醒民眾和業者,人命關天,安裝熱水器要加倍小心。
最後補充 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的原則:
正安保全提醒您,為了您的安全, 熱水器千萬不可裝在室內喔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