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分辨廢塑膠袋可回收或不可回收?

文章日期:2013-01-16 10:39

如何分辨廢塑膠袋可回收或不可回收?

前言:由於我國石化業發達,塑膠袋廣泛被使用在日常生活中,為了做好資源回收與再利用工作,本局已從95年5月起全面推動廢塑膠袋回收工作,但由於塑膠袋製造技術愈趨成熟,如果您把「不可回收的塑膠袋」丟入回收再利用系統時,將增加回收處理的成本,因此特製作宣導圖樣提供您分辨,並感謝您的配合資源回收。

※ 塑膠袋回收注意事項:

1.「可回收塑膠袋」應與其他回收物分開,單獨打包交付回收,而且請勿裝入任 何物品(含回收物、殘渣等),否則清潔人員會請您分好再交資源回收車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。

2.一般透明或透光的塑膠袋,大都屬於可以回收。

3.塑膠袋內有鋁箔、錫箔、紙等複合性材質者,屬於不可以回收。

4.為避免交付廢塑膠袋蓬鬆,請養成習慣塑膠袋用完後打結或整理成束,以減少體積 。

5.若仍對廢塑膠袋回收有疑問,請撥資源回收專線:04-22294025,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台中市環境保護局 謹致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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